宜昌市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一览
发布于 2021-09-25
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,并出具《不予救助通知书》: (一) 拒不配合安全检查; (二) 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; (三) 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; (四) 索要现金,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; (五...
发布于 2021-09-25
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,并出具《不予救助通知书》: (一) 拒不配合安全检查; (二) 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; (三) 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; (四) 索要现金,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; (五...
发布于 2021-09-24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、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,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,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、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(以下简称救助管理机构)工作秩序,根据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》、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制定本规程。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...
发布于 2021-09-24
提供的救助内容包括: 1、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; 2、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; 3、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,及时送医院救治; 4、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; 5、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,提供乘车凭证。
发布于 2021-09-24
1、求助人员应当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要求,接受安全检查。女性求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检查。安全检查发现有异常的,求助人员应当出示随身物品或开包接受检查。 2、动物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被携带进入站内。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易爆、腐蚀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,救助管...
发布于 2021-09-24
宜昌市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哪些救助?宜昌市救助站会有什么解决措施?宜昌流浪救助的对象有哪些呢?宜昌市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有哪些方面的帮助呢? 救助对象 流离家在外、自身无力解决食宿、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,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。 采取自愿受助、无...
发布于 2021-09-23
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:宜昌市胜利三路16号 电话:0717-6446147 枝江市救助站 地址:枝江市南岗路北段 电话:0717-4243060 宜都市救助站 地址:宜都市陆城工农路82号 电话:0717-4822257 秭归县救助站 ...
发布于 2021-09-23
宜昌流浪救助机构有哪些?宜昌流浪救助范围是什么?宜昌流浪救助机构能提供哪些类型的救助?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。 救助机构 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:宜昌市胜利三路16号 电话:0717-6446147 枝江市救助站 地址:枝江市南岗路北段 电话:0717-4243060 宜昌市各区...
发布于 2021-09-22
生活服务 1、求助人员应当将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寄存,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。 2、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受助人员性别、年龄、身心状况安排分区居住、单人单床,并为受助人员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。 女性受助人员应当安排女性工作人员管理。 3、成年女性携带6周岁以下未成...
发布于 2021-09-22
离站准备 1、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受助人员需求,帮助其联系亲友,并为受助人员提取亲友汇款提供帮助。 2、对年满16周岁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,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。受助人员临时生活困难已经解决的,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其做好离站前准备并适时...
发布于 2021-09-22
(一)入站程序 1.对求助人员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; 2.接待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后,如实填写《泰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询问登记表》,由求助人员签字或盖手印; 3.对公安、城管部门、社会组织和个人引导或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求助的精神病人、危重病人、传染病患者,他们应先送到...